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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代理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7-05-27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 

代理的项目:档案(或包括党组织关系档案)、户籍、党组织关系的一项、两项或三项,只办理一项或三项的费用都为240/年。

与省就业签订的代理协议书一式两份,省就业一份,个人一份(请妥善保管,为日后办理档案户口事宜的凭证)

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: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151号(北方市场南行50)教育宾馆后侧二楼办理大厅。

 

一、落户须知

毕业后到省就业办理代理协书,办理落户手续须提供下列材料:

1.《派遣报到证》原件(上联)及复印件;

2.毕业证书复印件;

3.二代身份证复印件(背面注明姓名及能通知到的联系方式);

4.常住人口登记表、单位集体户口登记表(须原派出所先解锁),不需要提供户口迁移证;

5.复印件均用A4纸。

注:落户所需时间为60个工作日,落户省就业后,办理户籍手续和二代身份证事宜的公安机关地址为: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位于浦东路816号,电话84643947;浦东路派出所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兰州街交汇处,电话84615923;深圳街派出所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44号,电话84644274

二、落档案须知

毕业后持派遣报到证蓝联(上联)到省就业办理代理协议书。8月份后,持派遣报到证蓝联(上联)、个人档案(包括报到证下联)到省就业办理落档案事宜。也可以填写档案去向表,由校档案馆统一送档案至省就业。

三、落党组织关系须知

毕业后持派遣报到证蓝联(上联)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省就业办理。

党组织关系名头: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党委。

注:先落个人档案才能有资格落个人党组织关系。

 

 

长春工业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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