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3-2024学年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的公示
按照学校《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》和《长春工业大学学费减免管理办法》的文件要求,严格履行程序,认真审核条件,充分运用评审依据,最终确定2021级宋树旗,2022级石文卓同学符合学费减免条件,现将评审结果公示。
公示期3个工作日 (2023年7月3日-7月5日)。
如对评选结果存在异议,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7076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(南湖校区电气楼1308)反映,联系电话:8571644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