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《关于开展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
现定于 2011年5月7日(星期六)进行立项答辩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请各项目负责人(学生)按学校统一安排的答辩时间和分组(答辩顺序届
时在校园网及答辩现场公布),带好本人学生证或校内准考证,到达指定地点进行
立项答辩。
二、各小组答辩从上午8:30开始,答辩程序为项目负责人首先PPT自述5分钟,
简要阐述项目来源、意义、研究内容、研究方式、成果形式等。然后,专家组提问
5分钟。
三、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立项答辩的,可委托项目组成员进行答辩。
四、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答辩现场的,视为自动放弃申报。
五、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立项分组及答辩地点
第一组:机电工程学院、工程训练中心 教学科研楼104
第二组:材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、化学工程学院 教学科研楼107
第三组:7076银河国际、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学科研楼108
第四组:工商管理学院 教学科研楼205
第五组:工商管理学院 教学科研楼201
第六组: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教学科研楼118
第七组:人文学院 教学科研楼301
第八组:艺术设计学院、信息传播工程学院(广播电视编导)教学科研楼311
第九组 信息传播工程学院(教育技术学) 教学科研楼324
第十组 软件学院 教学科研楼401
第十一组 基础科学学院、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科研楼405
教 务 处
2011年4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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