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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工作的意见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7-05-27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各学院、各有关单位、各学生班级:

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,第二十、二十一周为期末考试周(2014年7月9日—7月18日)。考试是学校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,是督促学生系统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、检查教学效果、总结教学经验、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。考风是学风的重要组成部分,良好的考风是良好学风的基本保证。为了加强考试管理,严肃考风考纪,以考风促学风,确保考试结果的公平、公正,特对全校期末考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:

一、基本要求

1、考试前请各学院、各学生班级认真组织学习《长春工业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》 、《长春工业大学理论课考核管理办法》、《长春工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(试行)》等与考试工作相关的管理规定,提高对考试工作重要性、严肃性的认识。

2、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北湖校区2013级学生期末考试工作,切实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安排,务必以高度的责任感确保北湖校区期末考试顺利进行。

3、任课教师要调整好教学进度,保证每一门课程有一定的复习时间,在课程结束后做好学生的辅导答疑工作,解答学生在复习期间遇到的疑难问题,但不得给学生划定复习范围。北湖校区任课教师必须利用第十九周为学生做好答疑工作。

4、学生工作管理部门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,加强考风考纪教育,通过考试纪律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,教育学生诚信考试,远离作弊,使学生以正确的心态对待考试,杜绝投机取巧、侥幸作弊心理。

5、考试时,学生必须携带校内考试专用准考证或校园一卡通,放在课桌的右上角以备检查。考生在考试中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,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,一经发现,按违纪处理。书包、书籍、资料及衣物等须交到讲台前,考试时除考试必用物品外,不得有任何其它物品。如有违纪或舞弊行为,按《长春工业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》进行处理。

6、各学院应以板报、横幅等形式做好宣传,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;教室保洁工作人员应打扫好教室卫生,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复习考试环境。各学院、学生班级不得将教室作为专用教室。为了使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复习考试,从第十八周(6月23日)起,各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早5:30开门,晚10:30关门。

二、命题工作

1、认真把好命题关,保证试卷质量。命制试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,题量和难度要适中,尽量增加一些综合性试题,突出考查学生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;凡课时、大纲相同且结束时间基本相同的课程,应统一命题,统一考试,尽量减少任课教师独立命题现象;教研室主任要切实做好试题的审核工作。

2、所有课程必须同时出A、B两套试卷,且要求两套试卷的覆盖面、难易程度和题目份量相当,要避免同一课程考试试卷与往年试卷重复比例过高的现象。一份作为期末考试试卷,另一份作为重考试卷(两套试卷须同时交齐),在考前10天送交教务处考试中心,教师不得指定考试试卷。

3、为了加强试卷规范化管理,试题无特殊要求的,一律使用学校统一试题模板出题,要求用A4纸打印;试卷科目名称要与课程名称完全相同,试卷内容要求准确无误,有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。如发现问题,须在开考前予以更正;正确填写考试形式、折合分、学时等相关内容;试卷底稿要求字迹清晰,无漏页漏题,布局要合理、美观、规范。

4、命题教师和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,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;如发生泄漏或变相泄漏试题情况,依据《长春工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(试行)》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。

5、考试内容要突出创新性、实践性,要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。考试方式可采取课堂评价、笔试(开卷、闭卷)、口试、实验、论文等相结合的多种方式。各学院要积极鼓励广大教师和课程组进行考试内容及方法的改革,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并推广。

三、监考工作

1、请各学院按照规定要求,在期末考试前召开任课教师和监考人员会。做好考前的宣传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,研究和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。考试也是对教师和监考人员的责任心和执行监考任务态度的考验。北湖校区考试期间,学校将安排监考教师班车,各学院要合理安排监考人员,将监考任务及时通知到教师本人,确保考试顺利进行。

2、监考人员应熟悉学校有关的考试规定,并严格执行,在考试过程中忠于职守,认真履行职责,维护考场秩序,保证考试的公平、公正性,杜绝违纪现象发生。监考人员如有迟到、监考期间看书看报、聚集聊天、接听手机、擅离职守,对考场上的违纪作弊行为不加制止等行为,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
3、监考人员一律实行站立式监考,并应事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。按要求提前10 分钟到达考场,关闭手机及其它通信设备;开考前向学生申明考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,引导学生将书包、讲义、笔记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,认真检查学生证件,是否按指定位置就座。考试开始前五分钟,逐一核对考生证件同时发放试卷,严禁将试卷由学生传发;考试结束,当场清点考卷数量,核对实考人数和缺考人数。按照“发多少、收多少”的原则回收学生用过的题签和草纸等。

四、巡考工作

1、期末考试期间,各学院应组成由教学院长、教学秘书及辅导员组成的学院考试巡视组,深入各校区和各考场,巡视、检查本学院考试工作情况,确保本学院考务工作顺利、有序进行。

2、教务处、学生工作处及校督导组要选派巡视人员到各个考场进行巡视,重点检查各学院考试组织情况和监考情况,并认真填写《长春工业大学考场巡视员巡视记录单》。

五、阅卷与成绩登录

1、阅卷是考试工作中的重要环节。试卷评定要按照学校统一要求,坚持标准,实事求是,成绩符合合理的正态分布。任课教师应该严格按照评分标准,公正、公平、科学地评阅试卷,做到扣分有理、得分有据,不得擅自提分。考试课程最终成绩,应以学生综合成绩(含考试成绩、平时成绩等)进行评定。对于首次参加阅卷工作的新教师,教研室应在阅卷规范方面给予详细指导,避免在卷面上出现随意涂抹或评分不严谨等问题。

2、教师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准确的进行网上登录成绩,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,及时做好试卷整理、归档及成绩分析等各项工作。

3、学生如对成绩有疑意,可在规定时限内向所在学院提交《考试成绩复查申请》,由学院转请有关教师复查。如成绩确有误,任课教师须提交《成绩更正申请单》报告说明原因,并携带试卷、教师工作手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关部门签字,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方可更正。

 
 
 
 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长春工业大学

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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