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工业大学学科专业方向限(任)选课选修规定
(本科学生用)
学科专业方向限(任)选课,是各专业学生在学完本专业相应的学科基础必修课之后,须在本学科专业方向内继续学习的专业选修课。此类课程在各专业培养计划(表七、××专业方向学科内限(任)选课)中预置了一些课程,每次选课前由教务处与各院(系)具体确认并公布各学科(专业)实际将要开出的课程。
学科专业方向限(任)选课总学时为200学时、计为12学分;这类课程的学分、学习成绩均计入学生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毕业、学位考核表。
在200学时中,学生可以在本专业内选修200学时(12学分)的学科专业方向限(任)选课;也可以在保证本专业内选够100学时(6学分)的学科专业方向限(任)选课的情况下,跨出本专业在其他专业选修余下学时、学分的学科专业方向类的限(任)选课程。若所在学科专业中分设专业方向,学生所修已选定专业方向的限(任)选课学时(学分)不得低于100学时(6学分),方可毕业。由于专业方向选修课与学科专业基础课有先后关系,学生应按培养计划设定的学期顺序选课修读。
此类选修课的选修办法及具体要求如下:
1、学生在选课时,应在本院(系)教学院长(主任)、教学秘书、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等指导下,根据本专业培养计划要求、自己的学习安排或所选择的某一外专业的课程先后顺序,有计划地选修。每次选课时,如果需要,学生可到本院(系)教学院长(主任)、教学秘书处咨询有关培养计划等方面的问题。
2、各专业学生每次选修这类课程时,要按学校教务处当时公布的各专业下一学期开出的学科专业方向限(任)选课一览表及课程表进行选课;若未参加选课,其考核成绩无效。
3、此类选修课在教学安排上,对报名选修的学生,在可容纳的选课人数内采取随机确认的方法,以保证公正和机会均等。
为避免学生与本专业必修课学习冲突,此类选修课一般安排在5-10节。学生如果遇到所选的跨专业选修课与本专业必修课学习冲突时,应以本专业的必修课学习为主,并应在选课时自行提前“躲避”。
如果某一门课程选修学生少于30人,原则上不对选修学生开设该课;学生可根据自己已完成此类选修课学习任务情况,在开学之后第二周前,自己确定是否改选或不选(每学期开学第二周为改、退选周)。
4、学生出席所选此类选修课听课在课程的2/3学时以上,方可参加该门课程的结业考试,取得相应学分,并记录学习成绩、计入毕业或学位考核表。否则不得参加考试,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计,不得学分。
5、对此类选修课,为保证教学质量、学习效果和教学秩序,每个学期每个学生原则上限选1门、最多不超过2门,学生在选修此类课程时,须避免与其它类必修课、限选课和选修课的重复(学时不同、课名相同亦视为重复);重复者无效(不计学分、不计考核成绩)。
6、学生所选此类选修课,若内含实验环节教学内容,则由任课教师到实践教学科填写开出实验计划,并由实践教学科下达实验教学任务单,具体排课。
7、此类选修课已获得确认有效学分之和超过16学分以后,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对超出的学分进行缴费修读。
学生根据本办法和学校下发的下一学期学科内限(任)选课一览表,填好此类选修课选课单后,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上网,登记注册,确定自己所选课程。
二○○○年九月制定
二○○四年八月修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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